哲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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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剑 ☆★★神圣悲俗共舞★★☆

哲学之先——观学(145)再论岂有此理(下)

美国中部时间 2026-09-29 12:49 发布

三十二章: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但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网友Haisen2023认为:【自然律舆自然法则,是人类观察、思考、模拟和学习的对象舆楷模。由此,自然法依据和证成或以一些不证自明的原理,确立了其法的原则,合理性舆意义解释的理论方法。当然,自然法理论原理涉及了人类社会舆人与人关系方面的伦理原理和法则等等。就此而论,源自自然而高于或区别于“自然”。从而确立了解析論证实在法的理论方法价值意义】。这段话里,笔者勉强认同前面一部分。但是,源自自然的自然法,凭什么会得出高于或区别于“自然”的结论?西方的自然法,正是笔者在《逻辑后缀学》论述的“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不是区别于真实,而是“脱胎”于真实,并且永远被真实所左右,永远不可能高于真实。认为自然法高于或区别于自然的理论,其实就是西方“人是目的论”的延伸:这种“人是”的理论,表面上重视人,从各方各面为人的价值鸣锣开道,为人实现价值提供种种理论依据。但现实是:人人为价值而奋斗时,从全体的维度看,反而人人都没有价值!网络上有这么一种说法:价值观大行其道的今天,所有东西都不对劲,但总能莫名其妙地支棱下去,大多数努力都只是在让事情变得更糟,直到那个命运般的选择到来。看看当下的俄乌战争吧:双方为了各自的价值观而大打出手,国破家亡之际,世界显得是多么的糟糕,人命是多么的不值钱!《道德经》第三章云: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xiàn)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fú)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才是比西方所谓“天赋人权”的理论高深高明得多的真正的“人权”理论:不争,人的价值反而才能真正显现;个人的不争,全体的价值反而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不自见(xiàn)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摘自《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这里的“无为而无不为”,笔者理解为“是就是了”。有为,就必须有法。有法,必然是建立在预设前提之上,就有局限性,其“为”,其实就成了“为难”或者“难为”。无为而为,则无法而法。

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人类说一套做一套的本领越来越“进化”,因此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已经越来越少。当事事都需要“契约”的约束,契约就已经失去了契约的意义。契约失去意义的国际社会,根本上就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社会,无论说得如何天花乱坠、巧舌如簧,最终一切还是弱肉强食,要凭拳头说话。

网友Haisen2023在关于“宪政民主法治”的讨论中有如下论述:【显然,祂远不止“民主选举”、政党竞争、舆论社会监督……自由、人的权利舆公民社会理念及现代法治制度性保障等等,才是其本质舆核心;由此,规制监督政府(政党)就是天经地义的;然后,再深入了解其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个人的权利舆尊严及其财产保障制度等等。这可是一个复杂人类社会系统;也是一个比较自然演化的社会国家。所以,祂的现代文明状态和深意,不是传统(封建帝国)文化可以理解舆轻易模仿的。祂的文明包括了自由开放社会舆平等参与的机遇及其独特的“公平正义”的内涵等等。所以,需要全面深入的探索和对历史进化乃至变异的过程(难题)舆存在衍生的问题作系统的考察舆判识。唯有如此,才可能跨过“入门”的门槛,开始“大厦”体系的思考舆探问】————笔者承认:说得很好,说的“很有理”,看得出Haisen2023对西方的政法学理论研究有相当的造诣。

但问题是,这些“理”当真有用吗?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能够完美地实现的?即使有能够实现的例子,是在什么前提下实现的?这些例子、前提又是否真的能够不需考虑不同国情放之四海而皆准?

上述的这些“理”,都是相当“严谨”、相当“理性”的专业论述。但是,皆是“人理”。而人理,首先是必须要预设大量前提,其次是会因为不同标准而“变来变去”的。

如果故意不提醒读者,某理论有哪些预设前提,人理往往就成为“盗理”,就叫做岂有此理。

因此想请问Haisen2023,你心中是否清楚,要实现你上述的理论,需要哪些预设的前提?

又或者,是否根本没有意识到,你上述的理论里,“暗暗地”存在着某些预设前提,而你并不知晓?例如:【祂的现代文明状态和深意,不是传统(封建帝国)文化可以理解舆轻易模仿的】这两句话里,已经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不容分辩的一锤定音的预设:封建帝国?这个描述已经先入为主地带着“封建帝国一定是坏的、恶的”预设;传统文化?从整段话前后语义的关联,已经带着传统文化是保守落后的暗示;模仿?为什么一定要模仿?“借鉴”不行吗?交流不行吗?模仿一词,同样地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预设)“现代文明”是一定是好的、善的。

封建帝国一定“坏”吗?传统文化一定是保守落后的吗?什么是现代文明?现代文明一定好吗?

真正的思想者,不会轻易下结论。

最后,笔者要声明:笔者并非全盘否定西方,并非不认同“宪政民主法治”下的种种理念,而是希望能找到一种融合东西方思想的途径(这正是笔者写《逻辑后缀学》的企图)。笔者始终认为:“价值”这个理念是天然地与人的自私捆绑的。因此,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所有理论,都必然会“二律背反”。但现实中我们的人生确实又绕不开“价值”。那怎么办呢?笔者为此而提出一种“折衷”思维:受训者的理念————人类既不是世界的主人(西方理念)亦非世界的客人(东方理念),而是受训者。受训者理念的核心是:把“所有权”的理念转化为“使用权”的理念————世间的一切,人类无权拥有,但都有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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